西安房产律师网

fdc123.fabao365.com
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
15811286610

我的位置:首页 > 热案点评 > 正文

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 购房者打官司索赔12万元

2008-04-10 18:24:54 来源:


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 购房者打官司索赔12万元

    广西南宁购房者唐女士因为开发商变更房屋设计、未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,将开发商诉至南宁市青秀区法院,要求赔偿12万元损失。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了此案。 

  2004年3月23日,唐女士与广西嘉和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,购买这家公司开发的南宁市东葛路嘉和自由空间小区一套房子。唐女士诉称,根据合同所附平面图,两间卧室均有一个宽宽的落地窗。可是2005年1月29日交房时,她发现原设计中的两个落地窗,一个被完全封死,另一个则改成了一个防火门和一个防火窗。 

  唐女士认为,开发商未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给她,变更了房屋设计,严重影响了房屋的使用功能,使房屋的通风、采光受到影响。因此,唐女士要求开发商赔偿她12万元损失。 

  唐女士的代理人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说,开发商变更设计给唐女士造成的损失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计算的:一是额外电费支出。由于玻璃窗改为水泥墙,影响了房屋的通风、采光,常年要开灯、开空调,唐女士为此要额外支付电费及设备费用;二是唐女士为购房多支出的房款。房屋变更设计前后的市场价值是不一样的,此差价即为唐女士多支出的房款。 

  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说,开发商中途变更房屋设计得到了规划部门的批准。为了完善施工设计、提高防火能力,开发商决定将原设计中的两个落地窗取消,进行封墙和改装,并于2004年4月15日将修改报告通知唐女士,但她在15天之内没有答复是否退房。因此,开发商认为她认可这个修改方案。开发商的代理律师还表示,开发商对房屋设计进行修改,虽然可能影响购房者的通风、采光等,但修改后的房屋增强了防火能力、提高了安全性,所以开发商不承担赔偿责任。 

  据了解,当天,另一名购房者谢坤也因同一开发商变更同一楼盘的房屋设计,将开发商诉至法庭,索赔数额同样是12万元。青秀区人民法院将对这两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择日宣判。  
 

大家都在看
时评律师
更多>

安庆小伙高温加班12小时死事件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雷政富重庆受审:借款行为是否构成受贿?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从刘志军案看职务犯罪的预防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

阴阳购房合同效力如何认定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  交通事故  婚姻家庭  遗产继承  劳动纠纷  合同纠纷  罪与非罪  债权债务  房产纠纷

厦门brt爆炸案赔偿方案分析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  劳动纠纷  债权债务  公司并购  股份转让  企业改制  刑事辩护  外商投资  常年顾问  私人律师